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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旅游行业推进赔偿先付

   10月25日讯,今年9月,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的工作意见》以及《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实施细则》出台。为推动制度的实施,今天,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举办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专题培训班,对相关行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据介绍,实施细则要求相关旅游行业组织及经营者要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承诺示范试点”;对自愿承诺赔偿先付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鼓励更多经营者作出承诺,力争让赔偿先付制度全面推开并实现全覆盖。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是加强海口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有效化解旅游纠纷、打造海口旅游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时间:2019/10/26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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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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