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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划定旅游开发边界

  原标题:海南划定旅游开发边界
    本报讯,日前,海南省政府出台《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规划实施、规划调整、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严格开发空间管控。

    《办法》规定,经批准实施的城镇、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在确保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和林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因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需要对市县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调整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对市县总体规划调整,并在批准实施后3个月内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根据《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在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海南省的产业政策等的前提下,旅游集散中心(不含住宿功能)、旅游驿站(需符合全省旅游公路及驿站布点规划)、旅游厕所、宣教设施、旅游标识牌、生态停车场、旅游栈道、房车自驾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为开展旅游活动服务的设施,可在市县总体规划划定的开发边界外进行开发建设。

 
时间:2019/7/29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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