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网
  • 微信
  • 专题
面朝大海 心暖花开
阳光海口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旅游资讯
 
“海口火山荔枝”本月底上市

  本报海口4月26日讯,4月26日上午,“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专项活动在海口市民游客中心举行。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口全市共有20多个企业、合作社和个人获得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消费者如发现未经授权,包装上出现“海口火山荔枝”字样的产品时,可通过拨打海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通过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进行有奖举报。
  据悉,今年“海口火山荔枝”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海口火山荔枝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今年海口火山荔枝种植面积10万多亩,总产量将达1.1亿斤,上市时间早于广东、广西等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上,预计于本月底率先上市。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后,会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同时还将联系商标持有人和农技中心配合取证。

 
时间:2019/4/2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计思佳 叶媛媛
 
返回上一页
 
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