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网
  • 微信
  • 专题
面朝大海 心暖花开
阳光海口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旅游资讯
 
拒绝小耳朵,千万别背锅!海南正在严查!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均属违法行为。

  擅自安装、使用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并处一千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可并处一万至五万元罚款。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广播的传播秩序,防范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带来的安全隐患,近几年,海南省持续开展非法“卫星锅”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头顶上的信息和生命安全。


广泛开展广电法规宣传工作

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非法卫星接收设施集中销毁活动

近五年来,海南省旅文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安全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各级管理和执法部门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宾馆酒店、电器销售点、居民社区等12000多家次。全省共依法查处非法卫星设施销售点65个,收缴非法卫星接收天线等各类非法设施14000多件套(含废弃设施),有效打击了非法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行为。

下一步,海南省各级管理和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打击力度,以查促改、以整促管,不断优化完善长效治理模式,维护风清气正的广播电视收视环境。

 
时间:2024/5/24
 
返回上一页
 
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
指导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主办单位:海口阳光旅游信息与文化传播中心
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582号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