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起发放约10万元专场消费券
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23年第四季度商业综合体及街区开业专场消费券(高兴里)消费券于12月22日上午10时起发放,总额约10万元。
本轮消费券面值为满200元减15元,总计发放6660张,将分多轮发放,即12月22日至24日,每日发放2220张,12月25日10时起发放未核销 退回的消费券。最晚领券时间为12月27日23时。消费券领取后3日内有效(含领取当日),12月25日后领取的消费券于12月27日23时失效。
活动期间,公众可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口市政府消费券”专区领券。成功领取消费券后,点击“查看商户”,即可查看可用的商户门店。
消费券有效期内,消费者至线下活动商户门店消费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即可直接使用。具体有效期以票券展示有效期为准。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优惠,不予补发。